《石家庄市2003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确保省会大气环境质量“一年一变化,三年大改观”。
《方案》确定全市今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削减10%以上,其中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削减20%;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力争实现200天;到年底,滹沱河、汪洋沟、邵村排干渠水体中COD浓度比上年降低20%,力争控制在每升250毫克以内,磁河水体中COD浓度比上年降低20%,力争控制在每升200毫克以内。
《方案》中,仅涉及到大气污染防治的就有26项措施,包括煤炭管制、二环路内新增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拆除二环内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所有分散采暖锅炉、二环路以内的“城中村”全部改烧清洁燃料、所有施工单位要有控制扬尘污染方案,并将扬尘污染控制费用列入工程预算、运输建筑施工的土、砂等散料的车辆必须全部采用封闭式货车、二环路以内实行机械化清扫,每天清扫时必须加水喷淋、开展由交警引导机动车到指定停车场进行尾气抽检工作、启动公交车和出租车改烧天然气试点工作等等。
石家庄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由市长臧胜业为组长,22个市直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不定期发布通报,公布各有关县(市)区和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通报批评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单位,表扬成绩突出的单位。还将在2004年全市环境保护会议上,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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