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的主要义务包括缴纳年费、充分公开其发明创造和不滥用其专利权。
缴纳年费是专利权人的基本义务。所谓年费是指法律规定的、为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由专利权人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内逐年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专利权人没有按期缴纳年费或者缴纳费用不足的,其专利权将被视为终止。
充分公开其发明创造是专利权人必须承担的义务。所谓充分公开是指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将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内容,详细、清楚、准确、完整地加以阐述,使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发明创造。如果专利权人没有充分公开其发明创造,任何人都可以请求宣告其专利权无效。
正确行使专利权、不滥用专利权也是专利权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它是指专利权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能损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以标记权为例,专利权人必须真实地标记专利的种类、专利权的状态等基本内容。如果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无效时,原专利权人不应再作任何专利标记,必要时还应当声明取消已经做出的标记,否则就构成对公众的欺骗,就要承担冒充专利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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