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一、我国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现状
1985年,国家将资源综合利用作为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1996年确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十一五”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二十多年来,特别是近几年,在国家一系列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引导下,我国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据初步统计,2008年,我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2.3亿吨,综合利用率达64.3%,比2000年提高了12.5个百分点,其中粉煤灰、煤矸石、冶炼废渣综合利用率分别达67%、55%、85%。目前,我国大宗固体废物除尾矿、磷石膏、脱硫石膏受技术经济等条件的限制利用量较小外,其它废物基本实现了由“以储为主”向“以用为主”的转变。
(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随着企业和科研单位不断的技术创新,我国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有了很大突破,开发了一批大用量、低成本、经济效益好的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如掺量达90%以上的粉煤灰、煤矸石制砖技术,磷石膏生产硫酸联产水泥技术,煤矸石、煤泥混烧发电技术等,钢渣高温熔渣快速粒化技术、微晶陶瓷技术和热能回收技术等几十项技术获得国家专利,已开发利用脱硫石膏单线年产5000万平方米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全煤矸石生产烧结砖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利废建材设备制造逐步实现国产化。
(三)利用途径不断拓宽。过去曾被当作垃圾填埋和堆存的粉煤灰,不仅成为生产建材产品的主要原料,而且广泛应用于高等级公路和市政工程建设,如三峡大坝利用粉煤灰作为混凝土掺和料,共浇注2800万立方米;北京奥运会场馆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利用粉煤灰350多万吨。近年来,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正在向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可以生产氧化铝、特种硅铝铁合金、超细高岭土、高强模具石膏等产品,应用前景和发展势头较好。
(四)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目前,资源综合利用已成为许多企业调整结构、改善环境、增加就业机会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途径,更是煤炭等行业发展接续产业的重点。全国已涌现出一大批综合利用产值和利润占企业总产值、利润过半的先进企业,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2008年,我国水泥原料的25%来自大宗固体废物,利废新型墙材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50%,综合利用固体废物2亿多吨,减少占用土地约30万亩。
我国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取得的成效,主要是国家政策扶持和强化管理。
一是加强宏观指导。1996年,国务院批转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发[1996]36号),成为新时期资源综合利用的纲领性文件。近年来,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以及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发布了“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提出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利用、重点突破、全面推广,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企业为实施主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确定了以排放量大、堆存量大、资源化潜力大的固体废物的大宗利用和高效利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对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宏观指导。
二是完善法规标准。国家发布实施了《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关于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项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同时,有关部门制定发布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出台了粉煤灰、矿渣、钢渣等固体废物生产水泥、混凝土、肥料等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了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三是出台优惠政策。国家出台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和有关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以粉煤灰、煤矸石等大宗固体废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的所得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缴纳所得税,并免征增值税;对以煤矸石等为燃料综合利用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等政策,极大调动了企业开展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四是制定限制和鼓励性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分三批公布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共577个城市),提出限期淘汰实心粘土砖目标要求,并会同财政部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大力推广以利废建材为主的新型墙体材料,节约资源,保护耕地。
五是加大资金支持。近年来,国家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加大了对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并将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稀贵尾矿资源整体综合利用开发技术、冶炼废渣深加工等高附加值综合利用列为重点鼓励的技术研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项目加以引导。
六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了“综合利用,大有可为”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资源意识,突出宣传资源综合利用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宣传企业开展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先进典型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宗固体废物产生量增长快。据有关行业协会统计测算,2008年,我国主要大宗固体废物产生量约20多亿吨,其中粉煤灰3.9 亿吨、煤矸石5.3亿吨、冶炼废渣2.5亿吨、尾矿9.6亿吨、脱硫石膏3500万吨、磷石膏5000万吨。“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对电力、煤炭等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大宗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将逐年增加。据预测,到2015年,仅山西省粉煤灰年排放量就将达5300万吨,再加上历史堆存的各种固体废物,短期内无法全部消纳,综合利用压力进一步加大。
(二)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目前,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的综合利用水平高,如南京、上海等地的粉煤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已达到100%,但在山西、内蒙古、陕西、贵州等资源丰富的省份和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煤炭资源和火电厂较为集中,大宗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再加上受价格、市场等因素的限制,综合利用规模较小。
(三)综合利用产品应用水平偏低。整体看,我国利用大宗固体废物生产的产品种类较多,但技术含量和应用水平不高,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高附加值综合利用储备技术和装备,由于政府引导资金不足,对有些先进适用的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力度不够,产业化应用滞后。
(四)部分地区优惠政策落实较难。国家已经出台的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在有些地方还不能很好落实,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税源不足,综合利用企业减免税兑现率较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应优先上网发电,但部分地区煤矸石电厂上网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些综合利用发电企业发电小时数受到限制,影响了企业开展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涉及煤炭、电力、建材、冶金、化工等多个行业,是一项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当前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从生产源头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并延伸和拓宽生产链条,促进产业间的共生耦合,形成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使资源得到有效合理利用。
(二)组织编制规划。组织编制“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研究提出“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的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
(三)完善相关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修订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和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管理。
(四)支持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继续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在重点地区支持一批大宗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扩大资源综合利用规模。
(五)完善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研究新形势下进一步鼓励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政策,细化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值税优惠政策以及鼓励煤矸石发电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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