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整专项基金收返政策 _粉煤灰综合利用网
您好,欢迎访问粉煤灰综合利用网,请[登录] [注册]
帮助中心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推荐: 行业资讯 | 粉网动态 | 粉网活动精彩回顾 | 全国粉煤灰供应行情 | 外加剂供应市场 | 区域粉煤灰制品 | 招商招标 | 人才招聘 | 粉煤灰专家课堂 | 绿动云智库
热搜: 专家答疑 | 我要提问 | 行业标准 | 行业论文 | 政策法规 | 特聘专家 | 行业知识 | 工业固废专有设备采购 | 专利库查询 | 行业服务 | 会员帮助 | 产业报告研究中心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政策法规
北京调整专项基金收返政策
发布时间: 2003-11-24 00:00    查看: 2512
    北京市最近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收缴和返退作出重大的调整,市财政局、市建委经市政府批准后就此下发通知。此次调整主要包括,降低预缴标准;取消混凝土全现浇结构的建筑工程免缴规定;使用实心粘土砖量小于25%的建筑工程不再返退;大量使用粘土多孔砖的建筑工程不再返退;完全使用新型墙材的建筑工程将100%返退专项基金。

  这次对专项基金征收标准和返退办法的修改,加大了专项基金的调控力度,强化了监督管理,减轻了企业负担,将促进建筑节能墙改工作的深入进行,有利于首都的经济建设和发展。

  北京市以前的专项基金收费标准是民用建筑每平方主14元,工业建筑每平方米10元。这次北京市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要求,将专项基金的收费标准调整为每平方米8元(不分民用、工业建筑)。


点图进入2022固废峰会官网了解更多

点击图片进入活动官网预约参会 >>

>> 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