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严禁在耕地上取土烧砖_粉煤灰综合利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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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严禁在耕地上取土烧砖
发布时间: 2006-08-14 00:00    查看: 2355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到2010年底,所有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为实现这一目标,日前,江西省政府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粘土砖生产用地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粘土砖生产企业取土范围和规模,严禁占用耕地建窑或在耕地上取土烧砖,禁止向新建、改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项目供地,限制向空心粘土制品生产项目供地。这是记者4月3日从省政府获悉的。

  省政府要求,要积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凡财政拨款或补贴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经济适用房、示范建筑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项目等,都要执行节能建筑设计标准,逐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应用比例,增加节能建筑面积。到2010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产量的比重达到60%以上,建筑应用比例达到80%。(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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