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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享受增值税优惠范围扩大
发布时间: 2008-12-16 00:00    查看: 2265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扩大享受增值税优惠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范围,并调整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

  两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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