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青海、新疆新型建材市场突围 _粉煤灰综合利用网
您好,欢迎访问粉煤灰综合利用网,请[登录] [注册]
帮助中心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推荐: 行业资讯 | 粉网动态 | 粉网活动精彩回顾 | 全国粉煤灰供应行情 | 外加剂供应市场 | 区域粉煤灰制品 | 招商招标 | 人才招聘 | 粉煤灰专家课堂 | 绿动云智库
热搜: 专家答疑 | 我要提问 | 行业标准 | 行业论文 | 政策法规 | 特聘专家 | 行业知识 | 工业固废专有设备采购 | 专利库查询 | 行业服务 | 会员帮助 | 产业报告研究中心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甘肃、青海、新疆新型建材市场突围
发布时间: 2005-03-23 00:00    查看: 2114
        去年7月1日起国家宣布正式停止使用粘土砖,羊年之末,我们回顾甘肃、青海、新疆三地的建材市场,发现由于“禁土令”的实行,在建材行业,各地在新型建材的发展上均实现了不同程度的突破。

  甘肃生产使用实心砖要罚款

  目前,甘肃省盖楼垒房80%以上仍用粘土实心砖,部分农村近乎100%,每年烧砖取土要毁地1万多亩。另外,全省每年烧砖耗能达60多万吨煤,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不仅少毁地,而且生产能耗可降低47%,新材料还能保温隔热,住宅可节约采暖耗能一半。

  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限制实心砖的生产和使用,甘肃省制定出台了《甘肃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9号),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指示,各类建筑今后禁用实心砖,省内禁止新建和扩建实心砖生产线,现有的企业要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逐步改造转产新材料;凡框架结构建筑的填充墙,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各设区的市(兰州市除外)、不设区的市、县城城市规划区内将分别自2005年7月1日、2006年7月1日、2008年7月1日起在各类建筑工程正负零线以上的墙体及围墙,全面禁用实心砖;新建、扩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上缴专项基金后方可办理立项、开工手续,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相应基金。对新建、扩建实心砖生产线的企业,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30,000元以内罚款;框架结构的填充墙使用实心砖的,在禁止时限、范围内建筑工程的墙体和围墙中使用实心砖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的处以5000元~30,000元以内罚款;不足额缴纳专项基金的,责令补缴,除加收滞纳金外,并处2000元~30,000元以内罚款。

  


点图进入2022固废峰会官网了解更多

点击图片进入活动官网预约参会 >>

>> 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