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管理办法 鼓励第三方治理_粉煤灰综合利用网
您好,欢迎访问粉煤灰综合利用网,请[登录] [注册]
帮助中心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推荐: 行业资讯 | 粉网动态 | 粉网活动精彩回顾 | 全国粉煤灰供应行情 | 外加剂供应市场 | 区域粉煤灰制品 | 招商招标 | 人才招聘 | 粉煤灰专家课堂 | 绿动云智库
热搜: 专家答疑 | 我要提问 | 行业标准 | 行业论文 | 政策法规 | 特聘专家 | 行业知识 | 工业固废专有设备采购 | 专利库查询 | 行业服务 | 会员帮助 | 产业报告研究中心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河北出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管理办法 鼓励第三方治理
发布时间: 2016-10-26 10:48    查看: 2641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河北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管理办法》提出,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有序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排污者负责、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创新机制,完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体系,加快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办法提出,鼓励在环境公共服务领域、工业园区污染治理与设施运营服务领域、重点行业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公共服务领域包括河流(湖库)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服务,城镇集中供热减排治理与设施运营,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建设、运营。工业园区污染治理与设施运营服务领域,主要是工业园区的环境治理、监测、环保设施运营服务等。重点行业包括列入限期治理且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钢铁、水泥、电力、玻璃、焦化、化工、制药、印染、电镀、制革企业。

排污企业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构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治理标准、内容、费用、双方权利义务等。排污企业或单位要将污染治理、污染物排放等情况,通过企业网站或媒体向社会公开。环保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现场监督检查结果,按季度公布其治理效果、履约情况等信息,并纳入诚信档案。

办法提出,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构实行信用管理,由环保部门负责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构诚信档案,纳入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构“黑名单”制度,对有监测数据造假、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以及由于管理失职等人为可控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信用评价结果属于“差”等级的,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排污企业或单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构有环境违法行为的,可向环保部门进行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按环境污染有奖举报规定给予奖励。

办法明确,排污企业、单位依法承担排放污染的主体责任。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构过失致使排污企业、单位受到行政处罚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对排污企业、单位或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构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的,依法从严处罚。

我省将建立由政府部门参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支持的治理服务费第三方支付保障体系。对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排污企业、单位,将在污染治理资金安排、专项资金奖补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实施排污费差别收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由第三方运营的实施排污收费减免。


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段丽茜


点图进入2022固废峰会官网了解更多

点击图片进入活动官网预约参会 >>

>> 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