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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城乡建设领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3 11:33    查看: 7516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8年城乡建设领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我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行动计划”要求部署,统筹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生态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城乡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根据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我们制订了《2018年城乡建设领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18年城乡建设领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工作要点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





2018年城乡建设领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我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行动计划”要求,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以统筹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推动绿色建筑全面发展为重点,不断提高城乡建设领域生态文明水平,促进绿色发展。

一、统筹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生态优先发展

牢牢把握住房城乡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客观规律,以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为主攻方向,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强工作机制和体制的创新,着力构建全城乡建设领域、全建筑寿命周期、全生产过程追溯的绿色发展体系,强化建设领域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统筹管控,突出标准引领和科技支撑,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低碳循环的城乡建设发展新局面。一是建立1+N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绿色建材、绿色乡村、绿色基础设施、绿色交通出行等工作,实现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战略目标的协调、统一。二是制定《重庆市城乡建设领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城乡建设领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完善城乡建设领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策体系、指标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三是协同推进城镇化、信息化、建筑产业现代化与绿色化。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加强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相结合,强化源头防控,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

二、大力推进城乡建筑领域绿色发展优化提升

按照单体建筑、住宅小区、生态城区三个层次,推动新建建筑全方位绿色发展。从推广绿色建材、引导绿色施工、打造绿色建筑产品、激励绿色低碳运营四个方面推动新建建筑全过程绿色发展。以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全覆盖、城市建筑与乡镇建筑全覆盖、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全覆盖、传统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全覆盖为目标,推动各类建筑绿色全面发展。

(一)实施绿色建筑优化提升工程

一是严格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力度,强化建筑节能设计审查、信息公示、能效测评与标识等从设计、施工到交付使用全过程的闭合监管制度,推动全市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继续保持100%。二是加强对新发布的《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技术导则》和执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的宣贯和指导,适时分区域扩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执行范围,新建城镇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达到55%以上。三是大力推进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融合发展。探索建立适宜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绿色建筑与节能初设审查、过程监管、能效测评机制,完善节能计算软件。强化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价标准与建筑产业化相关标准的衔接,完善既有评价激励机制,促进装配式建筑在绿色建筑中的应用,形成互为促进、良性发展格局。四是不断强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质量。适时提高我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建设标准,分区域推动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达到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及重庆市金级绿色建筑要求。加强评价标识项目动态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竣工和运营评价标识项目占比。引导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积极培育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典型示范项目,抓好悦来海绵城市展示中心超低能耗建筑示范。五是着眼建筑全寿命周期绿色发展,稳步推动绿色施工,探索开展绿色施工评价和典型项目示范。着眼各类建筑绿色发展全覆盖,引导具备条件的工业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开展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试评价。

(二)实施绿色能源特色发展工程

一是坚持以区域集中供冷供热为主要方向,浅层地热能为主要技术类型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道路,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抓好5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强制应用可再生能源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00万平方米。二是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悦来生态城、仙桃数据谷等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项目建设,指导自然资源丰富、条件适宜的区县开展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前期规划和论证工作。三是积极拓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形式,推广高效空气源热泵技术及产品,发布《空气源热泵应用技术标准》,加大太阳能和空气源热泵系统在城市中低层住宅及酒店、学校、医院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的推广力度。引导利用工业余热,做好“余热暖民工程”。

(三)实施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工程

一是按照住建部和财政部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批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迎接国家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扎实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研究完善以市场化手段、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主导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机制,继续培育壮大公共建筑节能服务产业,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100万平方米。三是以医院、商场和办公建筑等改造潜力大且与公众健康息息相关的公共建筑为重点,引导新风系统、节水器具、可再生能源、屋顶及墙体绿化等技术措施在节能改造项目中推广应用,推动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

(四)实施绿色建材创新提升工程

一是创新开展绿色建材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制定绿色建材技术标准,建立绿色建材管理制度,发布绿色建材目录;完善绿色建材标识评价制度,发布绿色建材标识产品目录,全面开展绿色建材标识评价工作。二是完成绿色建材智慧应用平台建设。按照《城乡智慧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打造绿色建材智慧应用管理服务平台,切实提升绿色建材行业管理与市场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三是强化绿色建材全面应用措施。通过标准修订、初设审查、能效测评等手段,分区域、分类别逐步落实绿色建筑相关标准中明确的绿色建材应用要求。四是推动绿色建材产业化发展。围绕绿色化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培育一批优秀企业,打造一批优质产品,不断完善保障绿色建筑发展的产业支撑体系。

三、扎实抓好配套能力建设

一是开展绿色建筑技术路线优化和实施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按照被动优先、主动为辅的技术发展思路,系统梳理现行技术标准,进一步优化和构建具有重庆山地特色的绿色建筑与节能技术体系,积极推进外墙自保温、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技术路线研究。充分汲取健康建筑、生态建筑、低碳建筑、装配式建筑、智能建筑等新理念,丰富绿色建筑技术内涵,修订《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规程》。组织开展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技术路线研究,完善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技术标准体系。二是强化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质量自审责任制和强制项目绿色建筑标识发放制度,继续推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审查约谈机制和重点项目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质量。三是完善我市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互联网在线教育学习系统,建立绿色建筑与节能课件库,现场培训与在线培训相结合,组织开展年度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专项培训。四是组织开展全市绿色建筑与节能专项检查,督促各区县切实履行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职责,重点检查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标准执行、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建筑节能材料工程应用及检测监管等工作情况,对督查发现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执法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材生产企业及检测机构进行严肃处罚,不断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提升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的实施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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