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_粉煤灰综合利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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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建设厅(委),交通厅(局),质检局,环保局,散装水泥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中关于“从使用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的要求,根据《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现就在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部分地区询问,纳税人用碎石、天然砂、矿粉、沥青等按一定比例配比并加温搅拌成沥青混凝土,对此是否应按照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经研究,现将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豫政〔2006〕11号)精神,为明确全省能源发展战略和能源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全省能源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特编制本规划。 一、我省能源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十五”期间能源发展成就。…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的《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把节能减排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节能降耗…
    粉煤灰(渣)是煤炭燃烧后的残留物,可以用作部分建材产品的生产原料,属于废渣产品,不属于建材产品。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渣)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1995〕44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产品的范围,也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编报2007年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 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计划单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做好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根据《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发改工业[2005]1357号)有关规定,现将编报200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调控。2004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在严格土地执法、加强规划管理、保障农民权益、促进集约用地、健全责任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措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节能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50号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业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七日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家发供电企业(集团): 由于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以及经济建设持续多年健康发展,国内能源供应特别是电力供需矛盾总体趋于缓解,今年以来拉限电情况明显减少。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地区又出现高耗能行业盲目扩张的苗头。为全面贯彻落实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管工作的意见(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2002年8月12日)墙…
    广东省财政厅、建设厅日前联合发出《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通知》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按照批准的工程概算确定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预缴新型墙材专项基金。…
    第一条为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推进建筑节能,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保温隔热、质量轻、强度高,有利于环境保护和改善建筑功能,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墙体材料。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的领导,鼓…
    第一条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推广应用,保护土地资源和自然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进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66号)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55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湘潭市人民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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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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