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发布时间: 2003-01-28 10:28 查看: 2216次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 相关内容
- 2020年版《固废法》新增二十个亮点 其中多条涉及工业固... (点击:6650 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 (点击:13581 次)
- 重磅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 (点击:13794 次)
- 工信部发布《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 (点击:29463 次)
- 政策 | 住建部: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点击:6224 次)
- 重磅!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 (点击:5970 次)
- 张德江作《固废法》执法检查报告—工业固废治理任务艰... (点击:5034 次)
- 《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正式颁布!新增“装配式... (点击:4033 次)
- 环保部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附全文、答... (点击:4098 次)
#
最新技术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