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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建筑向粘土砖瓦说“不”
发布时间: 2006-01-20 00:00    查看: 2665
      到2010年,宁波市县级以上城市新建的住宅和公共建筑都将实施65%的节能标准,并基本完成对既有高能耗公共建筑的改造任务。这是昨天发布的《宁波市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改革和推广建筑节能实施办法》中提出的。

  根据该实施办法,现在起到2010年,宁波市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和公共建筑,均应按规定严格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明年起,市里将启动节能65%的示范与试点工程。

  为保证建筑更好地实现节能效果,该办法明确表示,将逐步禁止生产、使用现有的粘土砖瓦,同时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办法规定,从现在起,市里将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粘土砖瓦土窑,分期分批关停城镇规划区、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和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粘土砖瓦生产企业;到2007年,将依法强制关停和淘汰粘土砖瓦土窑50%以上。同时从2007年开始,市三区及保税区、科技园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要禁止生产粘土实心砖;2008年起这项禁令将扩大到鄞州区、镇海区和北仑区;2009年起,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也要禁止生产粘土实心砖。

  对于墙体材料的使用,该办法规定,框架结构的房屋内隔墙从明年7月1日起禁止使用粘土制品。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中的建筑墙体及基础部分、市政工程,以及坡屋顶屋面、围墙和临时建筑,也都禁止使用粘土制品。到2008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产量要占到墙体材料总量的55%以上,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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