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_粉煤灰综合利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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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发布时间: 2016-04-18 14:32    查看: 1764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提升全省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确保完成我省火电行业节能减排任务,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日前联合下发《甘肃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下称《方案》)称,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到2020年底前,全省所有燃煤电厂都要实现超低排放。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同步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为确保全面完成全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明确,全省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要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鼓励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16~2020年,全省要完成1758.5万千瓦机组的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全省单机在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火力发电企业和单机在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企业,要尽快完成有关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加快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其他不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必须安装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尽快完成烟气脱硝设施全工况运行改造工作,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火电行业排放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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