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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 | 大唐集团河北分公司下属两燃煤电厂被罚!
发布时间: 2019-03-04 19:22    查看: 1873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全省燃煤发电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大唐集团河北分公司下属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大唐保定热电厂两家企业在燃煤使用、原料运输等多个环节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1月28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大唐集团河北分公司、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大唐保定热电厂主要负责人进行公开约谈。


★ 多环节存在环境问题 ★


据介绍,2018年12月25日,省生态环境厅执法检查发现,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长期燃用超标劣质煤炭,且2017年、2018年实际燃煤量分别超过环评报告书指标77.7万吨和75万吨;2号机组高背压双转子供热改造工程项目未经环保验收,自2016年12月起正式投产,长期违法运行。同时,该企业违反环评中关于物料全部采用火车运输的要求,擅自改变物料运输方式,2017年、2018年公路运煤量占比分别高达37.5%和51.1%。今年1月18日,省生态环境厅复查发现,该企业对燃用劣质煤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环境问题仍然存在。


今年1月18日至20日,省生态环境厅检查发现,大唐保定热电厂长期燃用超标劣质煤炭,2018年共运入煤炭111.64万吨,其中不符合环评报告书煤量为54.71万吨。该企业7号输煤系统落煤点未按要求安装粉尘收集处理设施,集尘严重,且未密闭,运输物料过程中大量粉尘无组织排放。


针对上述两家企业存在的问题,省环境综合执法局均依法启动立案处罚程序,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 公开约谈 ★


约谈会议要求,大唐集团河北分公司及其下属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大唐保定热电厂作为国企,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采取有力有效的针对性措施,主动作为,倒排工期,迅速行动,确保全部问题真正整改落实到位;督促指导省内全部燃煤电厂排查同类问题,制定针对性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同时,开展环境保护隐患大排查,对物料运输、装卸、储存、各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设置和运行等环境管理全领域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彻底清除环境问题隐患。


省生态环境厅还将适时对2家企业整改情况开展后督察,并采取暗查暗访、交叉执法、巡回执法、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省燃煤电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两家企业均存在长期燃用劣质煤问题,违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国家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燃用优质煤炭’的规定。”任立强介绍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五条规定——“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依法对两家企业启动立案处罚程序,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针对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未验先投行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启动立案处罚程序,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



针对大唐保定热电厂未按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行为,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O八条规定,启动立案处罚程序,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此外,针对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使用铁路运输问题,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


“企业擅自改变运输方式,导致产排污节点大量增加:一是煤炭装卸、转运等环节粉尘无组织排放量大幅增长;二是公路运输的货车在运输过程中增加了氮氧化物、细颗粒物排放量,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持续性影响。”任立强说,下一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将紧盯问题整改,适时开展后督察,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来源:燕赵都市报、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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