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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墙材革新工作为何步履艰难
发布时间: 2006-06-07 00:00    查看: 3062
        我国进行墙体材料革新10多年了,企图用节土、节能、利废、多功能、有利于环保并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新墙材来代替实心黏土砖,但这项工作一直步履艰难,2004年全国墙材总量中实心黏土砖仍占64%以上。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下达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2005]33号文件,国家四部委又发布了第二批"禁实"城市名单,要求256个城市到2008年年底前全面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形势更加逼人。但笔者对第二批"禁实"城市是否能如期完成目标仍不觉乐观。下面就笔者所见,分析一下原因,不当之处,欢迎同行指正。
  一、不能只"破"不"立",大"破"小"立"
  如果把"禁实"比作"破"的话,推广新墙材可称之为"立".政府不能只管"破"不管"立",也不可以雷厉风行地"破",而小动作地"立".在市场经济下,不管"禁实"力度如何大,一是人们对旧事物的习惯认识,二是缺少代替品成功的例子,发展商难免"走老路"。
  为什么对小块砖那么难以摆脱呢?笔者认为对新墙材缺少科研投入是原因之一。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建材局下有专业研究院所,地方上也有研究机构,墙体材料被称为地方材料,研究机构因地制宜研究适用于本地的材料。现在市场经济下,没有财政拨款的研究机构了,要自谋财路,而墙体材料则因科技含量不高,创利不多,谁都不愿去研究。而靠生产企业自己去创新,谈何容易?新墙材企业有许多是倒闭或被关闭的民营砖瓦厂转产来的,资金有限,科技力量更有限,要靠企业去开展新墙材应用研究是强为人难。因而至今国内只有少数几个外资或合资的新墙材企业才有能力开展产品应用方面的研究,并且取得了接近国外水平的成果。但它们的产品售价明显高于同行其他企业,竞争艰难。而这些成果到了那些设备简陋、技术匮乏的小企业那里就根本无法采用,以至我们的应用技术很少有成熟的经验可以普遍推广。
  二、寻觅资金,大力开展新墙材的应用研究
  要解决"立"的问题,首先,墙改部门应该按照1992年国务院66号文件规定,将收缴的专项基金"用于墙体材料企业技术改造和建筑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特别注意新墙材的科研、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与应用推广,拿出钱来搞科研,增加科技投入。其二,政府部门如果没有精力做科技研究,不妨组织民间力量,用协会的方式来促进科研。美国和英国都有混凝土砌块协会(NCMA和CBA),英国有预制混凝土联合会(BPCF),欧洲有加气混凝土协会(EAACA),他们都有雄厚的科技力量,做了许多科研工作,给本行业提供技术支援。我们即使不用政府基金,各地靠行业本身力量,也养得起一帮人才为行业做事的。试看,一个中等城市如果每年有500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墙体材料的需用量就是70万立方米左右,行业的产值约为9000万元。中国每年科技投入比例平均是1.23%,按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报告,在世界72个国家的技术指数排序,我们只能排第45位,名列马来西亚、墨西哥、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之后。新墙材是个新兴产业,科技投入就算是1.5%,那就是135万元,何愁不可以做些研究工作。
  三、政府要带头开发和应用新墙材,带头提高水平
  我们每个城市每年都有一定量的政府拨款或补贴的工程,如果地方政府是认真执行国家的推进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方针的话,那就应该在这些项目上带头应用新墙材。作为甲方,政府可以指定设计单位用已有的新墙材,也可以像香港那样,指导生产企业开发更高层次的新墙材。笔者20世纪80年代在深圳提倡使用新墙材,得到市政府的支持,在火车站和政协大楼中指定试用。生产单位认真保证质量,传授设计和施工方法,这些建筑投入使用至今10多年,从未发生质量事故。不要忘记,政府从来就是最大的甲方,"有钱有势",不但可以严格要求产品符合目前通用的技术标准,甚至可以提出更高的要求,就像香港机场管理当局对深圳供应的铺地砖提出的验收指标高过英国标准,房屋委员会的内墙板要求也超出英国标准。我们国家的政府投资项目和私营企业项目还不习惯在项目招标时提出技术要求,有时甚至怕新墙材出问题,反而"知难而退".其实国外政府带头尝试新事物是司空见惯的。政府带头应用,带头提高技术要求,新墙材产品标准和应用水平才会提高。
  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墙材革新工作主要是个政府行为,政府不能停留在号召上,"十句口号,不及一个行动",要做很多实事,比如制定配套的政策法规、组织应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编制新墙材建筑的设计规范和规程、进行多层次的技术改造、抓好试点企业和试点工程等等。就笔者了解的情况来看,广东省已列入第二批"禁实"名单的9个城市,似乎对此还没有什么反应,省里也没有督查行动。不少城市还是旧观念,作GDP拜物教,只关心提高国民经济产值,不注意节土、节约资源和环保,对新型墙体材料还不熟悉,惧怕甚至拒绝,或者满足于发展那些过渡产品。最近中央两会提出建设新农村的问题,"禁实"又要面临新挑战,试看我们的地方官员如何应答这份考卷。
  四、不要停留在收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上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国务院国发[1992]66号文件提出的,至今已有十几年的历史,事实证明是有效的。但是实施以来情况有了很大变化,包括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新型墙体材料已经有很大发展,技术有很大提高;房屋造价和市场售价成倍增长。许多地方仍按老规矩收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元的标准可能意义不大了。现而今一般城市住宅售价通常在每平方米2000元以上,大城市地段好的售价在每平方米5000元以上并不少见,更不用讲低层别墅标价每平方米万元以上了。新墙材专项基金只是售价的千分之四到千分之一以下,对房地产商的高额利润毫无影响,试问他怎么会积极采用还有不少技术问题的新型墙体材料呢?
  笔者建议除了按建造成本价的比例收缴专项基金外,还要开征如土地税、黏土类产品销售税、资源税等项目,利用经济杠杆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销售和使用实心黏土砖的成本,把限制和禁止实心黏土砖的得益(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用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上,这样才能在较短时间内削减实心黏土砖的使用比例,大大提高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在节能节地,改善居住条件,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造价等方面的优势。

                                 中国建材报・陈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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